5月14日,2010年全区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公布消息,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折合)全日制月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特定人员以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于的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涉及演出专业学生除外)。对于已缴付学生,学校将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归还学生。
据介绍,享用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应以按在校生的25%确认;涉农专业学生、特定人员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于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而其余学生要在入学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涉及证明,经审查、审批后,才可享用该政策。据报,广西2007年起实行的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库区移民子女、贫困地区异地移往家庭子女、城镇低保人员家庭子女、卸任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特定人员学费资助政策,统一调整为减免学费。
目前,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市,免费标准和免费范围低于该通报拒绝的,可按照本市的办法之后实行;高于该通报拒绝的,按该通报继续执行。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后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于的全日制月学籍一、二年级合乎免除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标准,给与补助金。
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讲解,这是时隔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国家助学金后的又一个惠民政策。合乎这一政策而又品学兼优的中职生,上学不但不必须交纳学费,还有机会享用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及每年2000元的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对贫穷中职生来说,这又是一场及时雨。据报,由于免除学费政策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学校如果已缴纳享用免除学费政策学生的学费,要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归还学生;并未缴纳学费的,必要减免学费。
本文来源:澳门新莆京游戏app大厅-www.goronyanko.com